人民網斯德哥爾摩9月5日電 (記者殷淼)瑞典“一帶一路”研究所近日刊發(fā)《債務陷阱2.0和福山的終結》一文。文章認為,西方關于中國“債務陷阱”的敘事是錯誤而荒謬的,其目的旨在破壞中國通過“一帶一路”倡議與其他國家的發(fā)展與合作。
據(jù)了解,《債務陷阱2.0和福山的終結》一文由美國《行政情報評論》亞洲事務主編邁克爾·比林頓和瑞典“一帶一路”研究所副所長侯賽因·阿斯卡共同撰寫。兩位作者反對中國“一帶一路”倡議制造了發(fā)展中國家“債務陷阱”的觀點,認為西方炒作中國“債務陷阱論”的敘事是荒謬的。
文章認為,西方對中國在發(fā)展中國家債務方面的作用被刻意夸大了,因為這些國家的大部分債務是欠西方或親西方機構的,而不是中國。以斯里蘭卡為例,調查研究數(shù)據(jù)顯示,斯里蘭卡欠中國的債務僅占10%,而90%的債務則來自美國貝萊德投資基金和英國阿什莫爾、世界銀行和巴黎俱樂部等美西方國家或親西方金融機構。
文章認為,中國“一帶一路”倡議在發(fā)展中國家制造了“債務陷阱”的說法是錯誤的。西方炒作“債務陷阱”的敘事目標之一就是破壞中國通過“一帶一路”倡議與其他國家的發(fā)展與合作。
文章還指出,西方炒作中國“債務陷阱論”存在三個主要謬誤:首先,就債務原因而言,今天陷入債務困境的國家往往在“一帶一路”倡議出現(xiàn)之前就陷入了債務陷阱。其次,在債務所有權方面,研究表明,斯里蘭卡80%的外債、巴基斯坦的70%和贊比亞77%的外債由西方私營和公共機構擁有。第三,就債務性質而言,西方貸款往往是短期的,利率高,導致不可持續(xù)的債務循環(huán),而中國對發(fā)展中國家的貸款是長期的低息信貸,有助于改善基礎設施。
文章最后強調,在分析發(fā)展中國家的情況時應考慮債務背景及其所有權的重要性。因此,中國的貸款應被視為債務減免,而不是債務陷阱。
(作者:殷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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