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國務院新聞辦23日發(fā)表《中國的反恐怖主義法律制度體系與實踐》白皮書,全面總結中國的反恐法治實踐,系統梳理中國反恐法律制度體系日臻完善的過程,闡釋了中國在實踐中形成的理念和經驗啟示。
恐怖主義是人類社會的公敵,反恐怖主義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。但各國面臨的恐怖主義形態(tài)、形式、行為表現不盡相同,在反恐法治實踐上不可能完全一致。中國的反恐法律制度體系歷經40余年發(fā)展完善,實現了本國法治精神和理念與國際反恐原則和理念的協調統一。
資料圖:反恐處置演練現場。中新社記者 劉冉陽 攝
其一,有法可依是基礎?!胺钫?,民之命也,為治之本也?!睘榱藨獙拖植乐髁x現實威脅,中國歷來高度重視反恐法治建設,通過修改完善刑事法律、開展反恐專門立法、完善其他相關法律、健全行政法規(guī)、新增相關地方性法規(guī)、制定部門與地方政府規(guī)章等,歷經40余年發(fā)展,協調統一本國法治精神和理念與國際反恐原則和理念,使反恐法律制度體系日臻完善,實現了有法可依。
其二,用法準確是關鍵。在日臻完善的反恐怖主義法律體系基礎上,準確用法是開展反恐法治實踐的最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。不確定性是威脅人們追尋法治和正義的障礙,中國的反恐法治實踐,清晰界定恐怖主義、恐怖活動等概念,明確恐怖活動違法行為、犯罪行為的認定標準,規(guī)范處罰自由裁量權等,在用法過程中消除歧義與模糊,以“清晰”與“準確”獲得強大說服力和生命力。
其三,執(zhí)法規(guī)范是保障。只有規(guī)范執(zhí)法,所立、所用之法才能惠及大眾并行之久遠。正因此,中國在反恐法治實踐中格外重視規(guī)范權力運行,定規(guī)矩、劃界限,既防止“不及”也杜絕“太過”。尤其注重在反恐工作中依法保障人權,包括人身自由、人格尊嚴、辯護權、知情權、參與權等,例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》明確規(guī)定,在反恐工作中,應當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風俗習慣,禁止任何基于地域、民族、宗教等理由的歧視性做法。
資料圖:反恐演習現場。張斌 攝
天下同歸而殊途,一致而百慮。實踐證明,各國的探索和實踐只要能夠體現人類社會價值取向,遵循聯合國反恐怖主義原則準則,符合本國國情和法律制度,就是國際反恐法治化事業(yè)的組成部分。
中國的反恐怖主義法治實踐融通本國實際和國際慣例,既體現人類社會價值取向,遵循聯合國反恐怖主義原則準則,又符合本國國情和法律制度;既有效防范和懲治恐怖活動,又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,取得了良好實踐效果。
當前,打擊和消除恐怖主義仍是國際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。觀察家們相信,中國將會繼續(xù)與世界各國一道,在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指引下,積極參與全球反恐怖主義治理,在平等尊重的基礎上,廣泛開展互學共鑒和交流合作,共同推動全球反恐怖主義事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。(記者 文龍杰)
(作者:文龍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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